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2025】109号批准建设,
******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具体为:道路工程:全长约1766.623米,红线宽度 40 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拆除新建车行道沥青路面 56441平方米、人行道11906平方米,更换路缘石11526米。交通工程:标线数量2520平方米,中央隔离护栏1250 米。照明工程:组合花灯91套,15 米三火银杏中杆灯2套。绿化工程:小叶女贞绿篱 2739.61 平方米,红叶石楠绿篱1207.71平方米;公交站亭6个,配套垃圾桶6个;
2.2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北街26号;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标段编号:E******06a2JXnc2Td001;标段类型:监理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需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不含开标当月)。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相关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5年06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7月02日 00时00分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不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开标时间为
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7.2
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xa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1)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提出异议的方式:《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邮箱:******,传真:029-******。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8887),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0701。
8.监督部门
******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北街26号 |
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新城大道西段大明宫幸福城6号商铺 |
联系人: |
王哲 |
联系人: |
陈航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
******银行: |
******有限责任公司城区支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蒲城县朝阳街支行 |
账号: |
************004811 |
账号: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