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竞价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具备运输道路许可证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价。
******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未列入陕西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三)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名称、预估数量、供货时间、计量方式、车辆要求及交货地点
(一)项目名称、预估数量
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运输 | 吨 | 7000 | 宝热-凤翔公司粉煤灰运输 |
(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6月30日。
(三)计量方式:以买方汽车衡检斤重量为准。
(四)车辆要求: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罐车车辆,并按时提供进厂机动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等。
******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三、竞价方式及价格调整: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竞价,基准价格19.00元/吨含税,涨降额度每次0.35元含税(涨降幅额度在基准价的1%-2%)。
(二)价格调整:中标后中标价不做调整,除非油、气价格变化超过20%,经调研确认后另行调整。
四、竞价费用
本次竞价不收取竞价单位标书费。
五、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账户信息:
竞价单位需缴纳¥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作为本次竞价保证金。
******银行电汇。
******有限公司(收款专户)
******银行:农行凤翔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6-************
联 系 人:邓红丽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要求: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并备注“SXQY-JJ-2026-XXXX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必须采用公对公账户进行付款,如有发现私人转账情况发生,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将不得参与竞价。
3.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账,须由竞价单位自行缴纳,付款单位和竞价单位不一致,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三)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招标人有权依法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1.竞价人在竞价有效期内自行撤销竞价文件或者变更竞价内容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竞价过程出现串标、围标的。
6.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主观恶意行为的。
7.竞价人在开标期间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8.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一)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置方式;
2.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在本单位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集团及所属各企业不得与其进行业务往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完整的检验、试验等材质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分包商、主要外购、部套件供应商应该提供的文件资料)。
2.在设备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设备损伤或给设备质量带来隐患,但未造成损失的。
3.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
5.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
6.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7.出现其他不良行为,情节轻微,造成采购过程效率降低, 但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经公司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较为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损失的。
2.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3.工程竣工验收后,向采购人出具的质量保修内容、期限违反合同约定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5.供应商准入时或采购业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的。
7.供应商资质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作出说明,对采购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8.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的。
9.供应商违规转包、分包合同,影响不大的。
10.在招标或询价采购中,一个季度内,供应商在确定中标或中选结果前累计弃标 3 次及以上并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
11.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的。
12.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拒不整改的。
13.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4.违反相关规定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15.因工程、产品、服务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较为严重损失的。
16.其他经公司认定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
3.在投标或报价过程中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的。
4.不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纪律,在开标、评标(评选)现场无理取闹,破坏招投标秩序的。
******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向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6.对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恶意投诉供应商,经采购人、采购人上级管理单位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核实后予以驳回的。
7.不按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邀请函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
8.供应商中标或中选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
9.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10.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
1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1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严重,并拒绝调换。
13.被国家质检单位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14.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15.因产品质量(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或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6.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造成不利影响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
17.以虚假进度及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货款或结算款项的。
18.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9.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0.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应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1.出现质量事故、环保事件、网络安全事件的。
22.以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公司声誉或利益造成影响的。
23.以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或正当利益的。
24.经招标采购数字化平台判断为黑名单的。
25.非法获取、泄露或不当使用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未公开信息。
******集团经评估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七、安全环保要求
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
八、廉政条款
竞价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竞价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竞价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竞价人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竞价人违约,竞价人同意向招标方支付合************集团黑名单,竞价方******集团黑名单,竞价方同时须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九、 监督途径
******有限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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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时间:上午 8:00 至下午 4:30(工作日)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