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无纸化办案软硬件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4625
二、项目名称:******法院无纸化办案软硬件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成交金额:897000.00元
评审报价:897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6.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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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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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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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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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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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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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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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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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案卷流转应用系统
2、▲电子质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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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智诚远
2、讯飞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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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Z-ZNAJLZYYXT-Y/0
2、法官统一桌面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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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量:1
2、数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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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000 元
2、2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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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李立、张志霞、彭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1076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大道与学业路交叉口北侧、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大道与学业路交叉口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主任、谷工
电话: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法院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采购任务.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
公告.pdf